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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增2个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发表时间:2020.01.09 编辑:来源:大众网 发布时间:1月9日 查看量: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日,济南市、烟台市入选国家第四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上此前已获批的青岛市、威海市,山东省跨境电商综试区达到4个。
      据悉,跨境电商综试区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相关政策。一方面,试行无票免税政策,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符合条件的可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另一方面,试行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跨境电商综试区内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取得免税收入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上述政策将极大减轻跨境电商企业的税收负担和财务管理成本,对推进山东外贸高质量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具有重要作用。